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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初心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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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陈思华睁开眼睛,拿起枕边的手机看了看。

快要凌晨三点了,纪如斯还没有回来。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情况,晚上打电话过去的时候,他说要晚一点才回家,可也没有说会这么晚。

关键是,在电话里他隐约听见了另一个男人的声音。

发消息,也没有回复。

虽然这样无缘无故地怀疑恋人不太好,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陈思华被心中那种不安定的情绪烦扰得睡不着觉。

或许是他太年轻了,总是捉摸不透纪如斯的想法。尽管两个人住在同一间房间里,可他们之间的交流只局限于简单的问候和亲亲抱抱,除了一起打游戏的时候说得话多了些,再多,也没有了。

纪如斯很好,他们之间基本没有吵过架。可陈思华总觉得他们的这种相处模式不像恋爱,倒像是哥哥在照顾弟弟,就连最亲密的时候他也如同一位乐于助人的绅士——温柔有余,热情不足。

他的身体不好,并不乐衷于此,这几个月的同居生活中床上的交流一只手都能数得过来,陈思华本就是被他谦和包容的性格吸引的,此时此刻他头一次觉得这种温柔是这样令人讨厌。

虽然这段感情本就是他强求得来的,可如果纪如斯连他的身体都不喜欢,陈思华真的不知道自己应该用什么将他留住了。

他一直不敢告诉纪如斯,其实他注意到了。

那个精英范十足的男人,长了一张冷漠无情的脸,气质高高在上很不讨人喜欢,他们总共见过两次面,一次是在楼道里,另一次是在篮球场上。

打球的时候,他其实比纪如斯更早注意到他。

或许连他自己都未曾察觉,他看向纪如斯的目光有多么热切,如果一定要打比方的话,那就是想要将金银珠宝据为己有的巨龙,仿佛他的天性如此,等到和纪如斯搭话的时候,他又本能地披上人皮,做出一副克制自持的模样,镜片挡住了他贪婪的视线,西装如同某种变身的枷锁,那幅场景落在陈思华眼中就像看见了一只口吐人言的恶狼!他的态度切换得如此自然、如此流畅,简直像演练过无数次,已经刻入骨髓养成了可怕的习惯那样!

陈思华算是明白了当初他为何会对自己露出那样凶狠的目光,这个男人很可怕,想必他就是和纪如斯分手的那个前男友吧。

尽管这样说好像主动投降了一样,但陈思华很清楚,自己没有一样能比得过那个男人。容貌、身材、学历......通通不占优势,唯一能自信拿出手的就是他对纪如斯的爱,可......纪如斯得到的爱难道还少吗?

陈思华烦躁地翻了个身,患得患失的情感如同潮水一般奔涌而来,不断地冲刷着他的心,以往并不怎么在意的年龄差距也渐渐地凝成一块巨石压到了他的身上。

是纪如斯的温柔包容营造出了温馨的假象,令他放松警惕,松懈地认为他们总会一直走下去,哪怕纪如斯并不那么喜欢自己,他也不会离开他。

这种想法太过理所当然了,而且很无耻,简直像笃定了纪如斯会对他心软一样。

直到见到方岚竹,陈思华才深刻意识到自己到底有多么天真。

或许和同龄人比,自己还算不错,参加过竞赛,拿过奖金和奖学金,可这些对于学生而言很重要的东西,在成年人的世界中相当的不值一提。

纪如斯对他......何止是包容。

而他竟然还不满足,甚至还要希望他更爱自己一点,像一个无理取闹的孩子。

意识到这一点后,陈思华彻底睡不着了。

他想要成为和纪如斯并肩的人,而不是只会躲在他臂弯中的小孩。

......先试着找一份工作吧,或许等进入了职场,他就能够成熟一些,纪如斯也不会再把他当成小孩一样看待了。

等睡醒了就开始认真地投简历吧......想着这些事情,陈思华渐渐陷入了沉睡。半梦半醒之间,他听到了卧室房门被打开的声音,紧接着床铺下陷,纪如斯带着夜风的凉寒坐到了他的身边。他有些清醒了,努力想要睁开眼睛看看对方,奈何眼皮太过沉重,他再如何使劲也只能睁开一条缝隙,却看不清任何东西,试了好几次,他才终于看见一个躺在床上背对着他的身影,他安下心来,闭上眼睛立刻又睡了过去。

31

纪如斯这一觉睡得很沉,思绪沉浮间,像走马灯一样回顾了他迄今为止短暂的28年人生。

奇怪的是,在梦中他所见到的方岚竹都是同一张微笑的脸,如同一张焊死在脸上的精致面具,无论他怎么看,都看不出来他内心的真正的情绪。

美观有余,生气却不足,看到最后,他甚至感到了一丝惊恐,下意识想要远离这个人。可是方岚竹跟着他,永远都跟在他的后面,无论他走去哪儿,一转头总能看见他,噙着笑,不近不远地站在他的身后。

直到他忍无可忍地斥退他,方岚竹的脸才终于裂开缝隙,碎屑般一片一片地往下掉,露出一副痛哭流涕的,他从未见过的狼狈姿态。

“斯斯。”

他哀怨地唤着,伸出双手,那手竟变幻出千百种姿态,一如藤蔓缠绕到纪如斯的身上。

“不要走。”

连声音都变得缥缈,又如机械般冰冷,纪如斯毫不犹豫地转身就跑,那声音紧追着他,越来越近,他的眼前也浮现出一张巨大的方岚竹的脸,以幽灵的姿态悬浮在空中,他失态地哭喊尖啸着:

“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

纪如斯闭上眼睛,更加用力地挥动双臂,加速奔跑着,他的呼吸越来越急促,从胸口传来的尖锐痛苦令他感到窒息——

纪如斯猛地睁开眼睛,目光一时间无法聚焦,竟连自己在哪里都想不起来。几个呼吸后,紧紧抓住床单的手才慢慢松开,他缓了过来,抬起手用力地抹了一把脸,竟然抹了满手的冷汗。

梦中发生了什么他已经记不清楚了,但是他仍然记得现实里方岚竹对他说的那些话。他们一直聊到了深夜,从大一的时候开始,一直到毕业,一直到工作......一直到现在。

最后纪如斯发现,不止方岚竹不了解他,他也从没有真正了解过方岚竹,他知道的......只是他的表象......

可以这样说,他一直在被他欺骗着。

他们相恋了七年了,可是方岚竹从来没有对他坦诚过,他喜欢的温柔和克制,全都是他的伪装,因为他知道他喜欢!

多可怕啊,这个人,多么可怕,他竟然能装模作样这么长的时间,连枕边人都要欺骗。

凭什么啊......凭什么......

“我一点都不温柔,也一点都不冷静,我想我只是冷漠而已,从以前开始我就不怎么在乎其他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工作也没有了兴趣,我的生命中好像只剩下了你。为了满足世俗对成功人士的期待,我拼命工作,并安慰自己这是为了我们两个人的未来,我知道你和父母闹翻了,所以我想要给你更好的,但是你不知道为什么搬走了,我想不出理由阻拦你,以为我们之间的感情出了问题,我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因为你察觉到了我不想告诉你的那一面,我也不敢问你,就只能去埋怨高清义,如果不是他你也不会这么快就搬走。我不想破坏自己在你心里的形象,也不想让你发现我是这样心思阴暗的人,所以我一直都回避这件事情,我......”

方岚竹这样说的时候,纪如斯根本无法接受这个现实。他略有些崩溃地说:“你没有发现你最在乎的只有自己的形象吗?你真的在乎过我吗?”

被问话的人露出了歉疚和不安的表情。

“我想要让你见到最完美的我。无所不能,没有烦恼,没有任何负面的情绪......所以,抱歉......”

方岚竹苦涩地说:“你喜欢的我,并不是真正的我,所以我想要变成你最喜欢的样子。”

他曾经问过纪如斯喜欢他什么,纪如斯想也不想地回答说,他最喜欢他温柔的笑。

就因为这一句话,他伪装了七年。

纪如斯深吸了一口气,不明白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爱钻牛角尖的人,“可是方岚竹,两个相爱的人会爱对方身上的一切,包括他的缺点,不是吗?没有人是完美无缺的,我有缺点,你也有,我不会因为你不完美就不爱你——”

方岚竹打断他,说道:“这太理想了,斯斯,我不敢赌任何会让你跟我分开的可能,我也......舍不得让你迁就我。在我心里你就是完美的,就算没有我,也会有别的人全心全意地爱你,你也完全可以选择保持单身,我对你而言不是必不可少的存在,就只是狡猾地占了先机而已。所以我真的太害怕了,你知道吗?我做梦都想着要紧紧抓住你,分开后我也无数次向梦中的你请求着‘不要离开我’,可每次你都甩开我的手,我因此而惊醒,然后再一次陷入失去你的绝望之中......我根本......无法对你放手。”

纪如斯摇头道:“你太自私了,你从来没有问过我的意见,就只是一厢情愿地对我好,固执己见地要维持自己那所谓的形象,这真的有那么重要吗?而且最后你还是伤害了我,这与你的初衷背道而驰,难道不是吗?”

方岚竹握紧了装了酒的杯子,今天如果不喝酒,他就无法说出自己的真心话,因此他又一次将杯中透明的酒液一饮而尽,这才低声说道:“你说得对......我还是伤害了你,明明我......”

虚假的面具戴久了,他连自己的初心都要忘记了。对恋人的执着也逐渐变成了对完美的执着,从而忽略了对自己真正重要的人。

在纪如斯和他分手之后,他才发现完美的人设根本什么用都没有,它挽回不了爱人,也弥补不了自己的过错。

就只是......他的一厢情愿。

纪如斯离开的时候他将他送到了小区的门口,一路上就只有风的声音,两个人一前一后地走着,浓重的夜色如同沉重的壁障,将他们分隔开来。眼看着叫来的计程车越来越近,方岚竹的心中陡然生出一种即将彻底失去纪如斯的悲伤情感,他的眼眶变得酸涩,忍不住落下泪来。

计程车在他们的面前停住了,纪如斯沉默了一会儿,微微侧头对他说了一声“我先走了”,接着便拉开车门,方岚竹听到他说这话,宛若洪钟之声在耳边炸响,震得他五脏六腑都疼痛不已,心神震颤之下,他本能地握紧了了纪如斯的手臂,用尽全力将他紧紧地拥入怀中。

黎明前的黑夜浓郁得像泼洒的墨水,刺骨的风化作薄刃,似要将他尽数削去,他不敢去看怀中人的脸,生怕看到无尽的冷漠。只听得一声叹息,纪如斯轻轻地推开了他,但与其说是推开,不如说是方岚竹在察觉到他的意图后,自己慢慢松开了双臂——他至今都不愿面对连一个拥抱都不被允许的现实。

司机不耐烦地按了一下喇叭,车灯的光线打在纪如斯的背后,朦胧地描绘出他清瘦的身形,如青竹般挺立。

他没有再留下任何话语,沉默着坐进车里,随着风一起离开了。有一瞬间他的脸被车灯照亮,露出半张仿若新月的脸庞,如墨的眉眼犹如宣纸上细细描摹出的惊鸿一瞥,在极强的明暗对比之下,渲染出了一种极为锋利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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