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地方则省。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霍秀兰知道他是好的。也认真想了一下,以后大家是要一起长久过日子的,总给他开小灶,看起来像拿他当外人。
霍云铮见霍秀兰答应下来,卸了心里的负担。他情绪不是很好,再美味的饭菜到了他嘴里也变得没滋没味的。为了不让霍秀兰看出来,强打起精神:“大姑,咱们留下一只野鸡和野兔吃,剩下的那只野鸡我想卖掉。”
霍秀兰自然没什么意见:“行啊,明日让你姑父去镇上卖了。”
“不如先问问村子里有没有谁要的,”霍云铮道,“一只野鸡别费力往镇上跑一趟了。”
霍秀兰点点头:“也好。”
还真有要的,不是旁人,正是吉如意。
家里的鸡正是能下蛋的时候,他本来想买只公鸡给吉上进补身子,赶巧听到余家卖野鸡。野鸡比家鸡贵上一些,据说滋味更好。吉如意没吃过,不知道。
贵一些不要紧,只要大爹爹喜欢吃就好。都已经这个时候了,就不考虑吃东西花的银子了。
吃早饭的时候霍秀兰问:“云铮,野鸡你打算卖多少文?”
霍云铮没卖过,也不知道什么价格:“我没卖过,不知道什么价。”
余禾道:“你那只野鸡挺肥的,我看值一百二十文。”
霍云铮道:“那就买一百文,一个村子住着,给大家便宜些。”
霍秀兰赞许地点点头:“不如一百一十文吧,也别卖得太便宜了,好不容易抓的呢。吃完了饭你就给吉家送去吧,就是那天你帮着相看的吉家。”
提起这事,霍云铮的胸口又被插了一箭。
霍云铮草草地扒拉完饭,转身回了自己屋,鼓鼓秋秋了半天才出来。
看着霍云铮出了门,霍秀兰奇道:“怎么还换了身衣服?”
霍云铮一手领着野鸡,一手摸摸头发,挺直了腰板,迈着大步往吉家走去。
到了吉家门口,他又整理下衣服,确定没有瑕疵的地方,这才扣门。
“请问,有人在家吗?”霍云铮朗声问道。
吉如意与乔哥儿约好了去山上捡菌子,正好在院子里收拾。
听到声音忙应道:“有人——”
声音清悦入耳,比霍云铮想象中的还要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