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我也不矮啊,是老师喜欢我,才让我坐第一排。”成澄星瞥着他,看到他耷拉一侧的耳机,好奇抓了起来,塞到了自己的耳朵里。
听了两句,不禁瞳孔放大,那是改编自爱尔兰民谣的硬核版本,电吉他速弹与咆哮式的唱腔极具冲击力,简直能把耳朵炸翻,名叫《Whiskey In The Jar》(瓶中的威士忌)。
As I was going over the Cork and Kerry mountains
我翻越科克与凯里群山时
I met Captain Farrell,and his money he was countin
遇见法瑞尔船长,他正清点钱财
I first produced my pistol, then I produced my rapier
我掏出左轮手枪,又亮出锋利长剑
Stand and deliver,or the devil he may take ya!
交出钱财!否则魔鬼将带你入地狱!
聒噪的声音震耳欲聋,成澄星不得不把耳机赶紧摘下,扔还给了他。
“还以为你是多正派的好学生,竟然听这种歌!”
刚刚走进教室看到他在这闭目沉思,还以为是什么秋天悲伤的王子!
“那你还去吗?”文予宁阖着眼睛看着他。
“去哪儿啊?”
“钓鱼。”
“去!”
周六早上,成澄星和文予宁相约在学校门口见面,成澄星提前问过带司机给咱开车行不行,文予宁拒绝了,说骑车就能过去,离学校不远。
俩人各自租了一辆自行车,骑了一个小时,成澄星就摆手说不行了,心跳得厉害。
“你是……”
“什么?”
“没什么。”文予宁指着自己的后座,“你上来。”
成澄星跳上了他的车后座,文予宁骑车带着他,看到他的双臂从身后绕了过来,将自己的腰抱住。
不一会儿,尽管隔着衣服,都感觉得到成澄星鼻尖杵到了他的后背。
“你为什么放假还穿校服啊?”
文予宁没有回答。
自行车去往的地方,逐渐脱离大马路,往清沂山道上蜿蜒而去,成澄星暗暗羡慕他的体力,带着一个人,骑了两个多小时,都丝毫没感觉到他有懈气和费力的感觉。
有个强心脏真好。
“这是去哪儿啊,看着不是去战江湖的路啊。”
文予宁握着自行车两边车把,嘴角微微上扬,骑得越来越快。
风从耳边呼啸而过,他们穿过一片片成群站立的树林,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一片片光斑洒在地上,光影如金黄的水墨,在二人身上、脸上,温柔地抚过。
“你要带我去哪儿啊?!”成澄星勒紧他的腰,反复大声地问。
“把你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