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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番外:乡村碍情故事3[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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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天起床,脑子昏昏沉沉的,不停咳嗽,我就知道感冒严重了。

流岚趴上墙头还没说话,就被我一连四五个喷嚏喷回去了,五秒后出现在我家院子里,不由分说非拉我去看医生。

不是?这就是医生?

我指着面前穿一身白大褂戴眼镜的药研,手指头都在发抖。

阿祖,收手吧,别玩了,这种事不可以过家家的!这不是草菅人命吗?不如让我回去煮葱白水喝。

流岚和药研两个人把我按住,说药研他从小对学医感兴趣,刚会说话就拜隔壁村卫生所老医生为师,村里人大大小小毛病都是他治的,那个穿着一身秋衣秋裤带黄头巾爷爷的迷路病也是他治好的。

我可能头晕的厉害,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迷路病是个什么病,以为是阿兹海默症,也就是俗称的老年痴呆。

听起来还有点靠谱,我实在累了懒得挣扎,等着药研医生给开药。但是小孩儿哥转头拿出一个托盘,上面摆满一次性针管针头和各种药瓶子。

我瞥了一眼。

不是吧?这么粗的针头?努努力我的小拇指都可以塞进去了吧?上次见到这么没数的针头还是在超市儿童玩具区的“家庭医生玩具套盒”里。

庸医!绝对是庸医!这一针下去可能我以后都不能喝水了,会变成花洒的啊。

我觉得我的感冒已经好了。

从某种角度来说,药研也算是个神医呢。

流岚力气太大了,我被死死按在床上,嚎得门口路过的杀猪匠都感叹这猪养得真精神。

意识到无意义的哀嚎打动不了这两个铁石心肠的人,我转而开始苦口婆心。

“哥,两位大哥,我可以不打针吗?首先,我真的会痛;其次,药研挨个儿敲药水瓶子脑瓜崩开它们天灵盖儿,药水瓶也会痛;最后,药研你亲手掰瓶子,你也痛。呜呜呜呜求求你放过我吧,这针头太粗了我会死的你们信不信!”

幸好我的柔情攻势奏效了。药研和流岚同意不打针,熬药给我喝。

我为了报答他们的不杀之恩,端起碗一饮而尽,喝完就两眼一闭躺平了。

流岚以为我死过去了,刚要医闹,被我一个鲤鱼打挺蹦起来大喊水水水止住了。

仙儿大哥,我给你的大酱汤找到了完美的酱汤伴侣。这一口药下去,别说一碗臭水汤了,十碗我都可以面不改色。

它苦的人味觉失灵了啊!我的舌头完全丧失了存在感,只有回味无穷绕梁三日的苦涩,苦涩,还是苦涩……

以后我要培育一款加强苦瓜味的黄瓜报复社会,就从药研这儿进货药汤给黄瓜苗施肥,吓爱吃黄瓜的人一跳!

药研年纪虽小,药汤确实熬的不错,一天三碗药下去,我就痊愈了。

再不痊愈我就要死了。火化烧出来的灰都会自动拼成一个“苦”字。

我握着小孩儿哥的手感激涕零谢谢他放我一马,不是,谢谢他饶我狗命,他红着脸推脱只是小事。

流岚在边上翻着白眼阴阳怪气:“小事啦,他平时给猪看病也这样,粗鲁地不把人当人。”嘿,这不骂我呢嘛?我二话不说赏了这位幼稚的绿头鸭一个肘击。

就在这时,那个穿着漂亮裙子的小男姑娘乱跑了进来,开开心心地对着药研说:“药研哥,你心心念念的大酱终于来找你啦?”

什么?

罪魁祸首原来竟是你小子!

那年杏花春雨,我以为你是高情商,竟然是错付了吗?

私以为,叫我平平凡凡的“老大”都比“大酱”好听,实在不行,跟我那些损友一样叫“月子”姐也可以啊。

好过每次都提醒我那碗稀释了的粪坑汤。

流岚哥院子里那棵疑似石楠花大规模开花前,我在网上投的简历可算是有回应了,约好面试时间在三天后,简单收拾行李就得紧急回家。

我把当初带来的乱七八糟小玩意儿都送给了这些天来照顾我、陪我玩的乡亲们,大家送我到村口,退搂着猫咪们抽抽嗒嗒哭个不停,我抱了又抱,没办法只能把他塞给药研。

一抬头,药研也红了眼圈。

这咋弄?我挠挠头,司机在鸣笛催了,我一揽子把小孩儿哥按进怀里用力搂了一下,

摸摸他的发顶,留下句“好好学习考个好学校”头也不回地上了车。

还好跑得快,不然我怕他要摸回来,刚刚看见他下河捞鱼没洗手来着。

三年后。

快到午休时间了,翻遍外卖软件没有一个想吃的,我决定今天下楼到隔壁的商业街吃去。

七月的天实在是太热了,刚迈出楼门就仿佛一脚迈进了烤箱,空调房里积攒的凉气儿被暴烈的阳光逼出身体。对面的奶茶店门口大大的“冰激凌半价”深深地吸引了我,等回过神来,手里的冰激凌已经仅剩一半。

天意如此,今天我注定要栽在这根冰激凌手里,也只能顺应天意。

隔壁新开了家文创店,顺路去逛逛,反正现在还不饿。

门上风铃一阵响,前台的小哥转过身来。

如紫色水晶般剔透的双眸嵌在线条锋利的脸上,黑色的头发零碎顺着耳边滑下,几缕搭在肩膀上,挺拔的身形伫立在那里,坚定沉稳,犹如很久以前就在此处等待的一尊石像。店外灿灿日光顺着我拉开的门缝挤进来,跃入他的眼中,那双眼眸泛起微波,石像瞬间活了过来。

“……您好,请问需要点什么?您也可以随意看看。”他微笑开口,声音低沉醇厚堪比刚才那份巧克力冰激凌,气质却又冷淡锐利得像店里的空调冷风。

“哦、哦不用招呼,我自己看看,不麻烦你了。”我愣了一下赶紧接话,顺便鄙视自己差点耽于美色。

他收回笑容,垂头不语。

哇,事业心要不要这么强啊,不让他介绍还不开心了?

我环顾四周,展示架上摆着各式各样的仿真刀、御守、印花信纸、串珠等,做工都很精致,款式新颖,颜色搭配的也龄人眼前一亮。

正要拿起一封淡蓝底色、樱花印纹的信纸时,却被角落一柄刀攥住了视线。

好像我家里那把哦,就是从老家带来的那把水果刀,几年过去了依然锋利如初。

高情商小孩儿哥现在怎么样了?算算应该考完试了,不知道成绩如何。就算考不好也没关系,他还可以继承家业回去当老板,那刀的质量如此好,肯定不愁卖。

我转而取下那柄刀,翻来覆去爱不释手。

“您真的认不出我了?”

吓我一跳!

刀直接脱手。好在腰后伸出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接住了它。

转身,店员小哥握着刀委屈地看我,仿佛要对我念出那句著名的:“皇上,您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吗?”

清汤大老爷,我发誓我从来没有玩弄过他这姿色的!

这种的轮不到我。

不是,长成他这样我还能忘?

指不定是我被谁下药失忆了,这个时候应该打110。

先等等,问清楚他是不是认错人了,别报假警。

“我吗?我不认识你啊,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他把刀摆回去,温声提醒:“明月姐,我是药研啊,三年前你回村子里时我们见过的,我送你的刀还在吗?”

哦~记得记得,怎么会忘呢!真是想曹操曹操到哈。

我激动地拍拍他的肩:“好小子都长这么高啦?考得怎么样?在这里打工吗?”

他笑得更开了,眼睛都眯起来,那点锋锐气息荡然无存,温和无害像只晒太阳的小狗。

我当时所料不错,药研长大果然是个男妖精。

他拉我坐下,把空调温度调高两度,又端上一杯温水,很自然地叮嘱:“少吃点冷的,小心肚子疼,不喜欢水还有别的饮料,稍等一下我热好给你。”

别,少年你的人妻光芒闪到我了。

我拽住他袖子让他别忙和了,药研这才停下四处倒腾的脚步。店里可能只有这一把凳子,已经长大的小孩儿在我面前蹲下,单膝点地维持平衡,回答到:“这几年有好好吃饭锻炼,有长高一些,今年才考到这里的大学,家里支持我开了这家小店,以后没事的话,明月姐可以多来坐坐,平时大多就我在。”

“那挺好的啊,听说咱这的大学分数线还挺高呢,你可真厉害!我在对面上班,有什么事都可以找我啊,别怕麻烦我。当年还是你带我到处上树下河,现在来我的地盘,肯定会罩着你的!”我顺手揉了揉他的头发,还是细细软软的。

他露出为难的神色,嗫喏说不出口。

我追问几次,他才红着脸交待:“一个人吃饭吃不下去,以前在村里,都是兄弟们围在一起吃的,现在只有我……”他抬起头,手搁在我的膝盖上,水润润的眼睛殷殷看我,“明月姐可不可以过来陪我一起吃?我做饭很好吃,你想吃什么都可以提前告诉我,

我一定做,就算不会也能学!好不好?”

我犹豫了。听起来是我帮他,这怎么净是我占便宜啊!而且他再怎么长大在我看来也是个小孩子,使唤他做饭我实在心有愧疚。

见我半天没应下,他有点心急,轻轻摇了摇我胳膊,撒娇道:“我才来一星期,已经瘦了五六斤了,再这样下去开学军训时肯定受不了,明月姐你就答应我吧?”不等我回答,他收回手一屁股坐在地上垂头丧气,任发梢垂落遮住眼睛,闷闷说,“当然,要是你午饭要陪男朋友吃,那就算了,他比较重要。”

“没有的事,我还单身呢,找对象哪有那么容易啊!”我连连否认,最终还是拗不过他,答应药研会经常来找他吃饭,但他只用偶尔不忙的时候自己做点想吃的就行,不用太迁就我,我也会带自己喜欢吃的过来给他尝尝。

时间过得飞快,眼看午休时间就要过了,我叮嘱他一个人要注意安全,加了联系方式就赶回去上班。

过了马路,余光扫见药研还直愣愣站在太阳下暴晒,招手赶他回去吹空调。

他看我回头,下意识抿出一个笑,隔着车水马龙的道路用力朝我挥手,有点那年热情又羞涩的少年味儿了。

我们在一起吃了很多顿饭,越来越熟。他要上学了,找了他家哥哥,一位青色短发的温柔青年来看店。两兄弟长得各有各的帅气,于是这家小小的文创店每天挤满了来欣赏美色顺便购物的年轻人。

第一次见他哥是在午饭时间,我熟门熟路地推开挂着“休息中”牌子的门,风铃叮铃中,一位长身玉立的陌生青年,他盯着我看的眼神有点奇怪:“您好,请问您就是药研说的大……”

我赶在他叫出那个有味道的名字之前赶紧接话:“您好,我叫明月,那个名字是我们玩游戏乱取的,请问您是?”

不等我们说什么,药研从后门冲过来,喊着:“一期哥别提那个!”

他说的太快我没听清楚,跟着学舌:“期期哥?”

青发青年有些不满:“您叫我什么?”

“……期哥?”

“也不许叫我妻哥!”

好嘛,你的雷点还挺多的,堪比地雷战,以后打招呼前我还要先玩一局扫雷。

“我还没跟明月说过您,不关她事,都是我的错。别生气啦一期哥!”药研打了圆场,我们三终于可以坐在一起吃饭了。

一期哥问了我很多问题,什么对药研的看法、对感情的态度、如何看待始乱终弃、觉得药研送的那把刀怎么样等等。

毫无逻辑。

但我还是礼貌地一一回应了。

药研忙了一早上饿极了的样子,只顾把脸埋进饭碗里,都不知道夹菜。我挑了几样他喜欢吃的,嘱咐他下次这么辛苦的话可以叫我来搭把手,不要自己逞强。

一期哥左看右看,不说话了。

后来的后来,我稀里糊涂却也顺理成章地带着他回家见了爸妈,大家吃过晚饭一起坐在楼下小院里赏月,他悄悄握住我的手,在我耳边轻声说:“我果然还是最喜欢明月了。”

挺好,我也喜欢月亮,爸妈也是,看我的名字就知道。

他手心的温度略高,烫得我脸都红了。

那晚,在如水月色下,他把当初送我的短刀抽出来,郑重其事道:“如果有一天,你觉得我对你不好,或者……你不喜欢我了,请不要告诉我,直接把这振刀折断就好,认准这里”他在刀身上指出一条线,微笑着解释,“就是这个地方,用硬的东西一砸刀就会断。到时候我就再也不来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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