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还恩
柴房中没有点灯,门开的时候,一股发霉的味道扑鼻而来。
“都撤吧,本王跟他单独说几句话。”靳王缓步走进柴房,将酒盏放在案上。
几名士兵立刻应声,离开前还为这屋子续了一盏油灯。
靳王抽|出匕首,断开了绑缚翟叔的绳子。就算王府的士兵没有对他动用私刑,但经过三天两夜的审讯,翟叔起身的时候,腿还是不由自主地软了一下。
靳王指了指他对面的位子,“坐吧。”
翟叔缓缓地坐在了靳王对面,盯着桌上的那壶酒,片刻后,习惯性地拿起酒壶,往靳王面前的酒杯中倒满了酒。
靳王平静地看着将溢未溢的酒杯,“翟叔,三年前,你是和初九一道入的王府。那时府门新立,南苑还未植松柏,我只是无意间说了一句‘本王喜松’,再过一年回府,已是满园苍翠。我问了他们才知道,南苑的矮松,都是你和初九一株一株添的土。你我虽然相交不深,但本王自认没有亏待过你。为什么?”
翟叔将酒壶放下,眉间皱起,嘴角刻上一抹让人捉摸不透的笑纹,“王爷,您待老奴恩重如山,老奴感激不尽。但是,不是所有问题都能找到答案的。”
殿下的心里无端被刺了一下,“翟叔啊,你从进府那日就是冲着本王来的。”
翟叔未答,他的嘴巴还是跟蚌壳一样硬。
靳王上下打量着他,“你什么都不说,想必一定经历过常人难以忍受的‘刑炼’吧。”
“刑炼”,是无论官府还是暗门杀手“出炉”之前的必修课。为了试探每一个训成的杀手落入敌网之后的忠心和忍耐力,他们会对其施以各种重刑,严加拷问,若能扛过去,才算真正通过,若不成,回炉重造,或者就地掩埋。
殿下上过战场,见过死不招供的敌军奸细,也以雷霆手段监审过投敌的叛徒。
其中,只有一种人能捱过冷酷残忍的刑具——不怕死、不怕疼、没有弱点的人。
翟叔淡淡一笑,“王爷问的问题,老奴不知道该怎么答。就算经历过所谓的‘刑炼’,也是年轻时候的事了。人活了一辈子,最近一年来能记得的事都屈指可数,更何况是几十年前的呢。”
靳王认同地点了点头,端起酒盏晃了晃,“喝一杯吧。”
翟叔应了一声,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靳王看了一眼他端杯时,右手虎口处的疤痕,随口问,“翟叔,练刀几年了?”又伸出手,给他指了指自己右手的虎口,“至少十年以上的刀客,才需要在伪装之前,狠心剃掉练刀时磨出的老茧。我这里还未结厚茧,若此时与你拼刀,我大概连十招都敌不过。您的刀是在哪练的?”
翟叔低笑起来,放下酒杯,“王爷,您的眼力真好。”
“我让人仔细查过你。”靳王没有理他,自顾道,“你当年入王府时,说自己来自西北,身上揣着的也的确是西北当地的银票,你说你来北疆省亲,不幸因战火被困幽州,走投无路之际为人所救,才侥幸活了下来。新府建成时,你前来应征王府‘管家’一职,一开始他们是不同意的,因为你的履历太过简单,来路不明。后来是因为一个人作保,本王才破格同意你进王府当差。你知道那个保你进府的人是谁吗?”
翟叔慢慢收回笑容,微微皱了一下眉。
“你当真是来自西北?”
翟叔道,“王爷,在老奴的履历里,只有这一条,没有骗您。”
靳王微微抬眸,“西北养出来的杀手,为何要潜伏进幽州安平王府,来刮本王的血?谁派你来的?”
翟叔端详着酒盏,笑起来,“王爷,您问的,老奴真的不知道,老奴只是一名潜伏在您身边,随时可能要了您性命的杀手,您还是尽快杀了我吧。”
靳王看着他,心知,翟叔既然能潜入府中三年不为人察觉,绝非李寒、刘瑞之流,即便今日将大牢中的刑具一一试过,也不可能撬开这个人的嘴。
“既然身份这层皮你不想说,那就说说你干的事吧。”靳王再次为翟叔的杯中斟满酒,“任半山是不是你杀的?”
翟叔拿起酒杯,沿着酒杯的边沿细细嘬了一口,坦然道,“是我杀的。去年腊月二十二,王爷您让初九去备茶,我便暗中提醒初九,像任半山这种天天碍王爷眼的狗东西,日后来府中的杯碗用度都应单算,免得回头谁用了被王爷看见,脏了他的眼。初九听话,于是专门挑了一套茶具递给李寒,李寒热盏的水是被我换过的,里面添了素兰。”
靳王微微眯眼,“所以无论初九准备的是哪只茶盏,都是被你浸过素兰的,这样一来,李寒便只知道初九是那个递给他茶杯的人,和你没有半点关系。”
翟叔叹了一声,“任半山喝完那杯茶后,便和郭业槐一道去了欢月楼。欢月楼那边的酒壶好说,只需潜进他们的酒库,盯紧了下药就行。然后,我就等在欢月楼的房顶上,等任半山毒发,即便素凡的药力不够,我也能随时补刀——只是没想到,那晚想取任半山命的人,不止我。”
靳王在心里打了个卯,他说的另外一个人是二爷。
“那胡立天呢?你为什么要设局杀他?”
翟叔哀叹一声,“还是那一晚,去欢月楼审任半山的那三个人,其中有一个功夫了得,他将我追下欢月楼后就不敢追了,虽然我甩掉了他,但刚一出乌鱼巷,就撞见了正在附近巡逻的胡立天。”
“他认出你了?”
“当时没有。”翟叔微微垂眸,“但当天傍晚,我刚刚为王爷您新换的袄裘熏过香——晚雪松针的香味,是欢月楼那些艳俗的脂粉香盖不住的。他是您设在总兵府的暗线,私底下应该与您见过面,能记得这是你身上雪松的味道。”
“隔日,任半山死在欢月楼的消息传开,我帮王府去食禄寺做采办,没想到又碰到了他——真是冤家路窄。他应该是闻见了我身上的气味,立刻警惕起来。胡立天是个聪明人,知道只有您身边贴身的仆从才能沾染这种香。于是假意寒暄,拐弯抹角询问了我前夜的行踪,想试探出我是不是乌鱼巷子里他碰见的那个黑衣人——我当时便知道,我暴露了。”
靳王这才彻底明白,原来胡立天竟然是因为夜巡时无意间撞见了刚刚执行完任务、正从欢月楼慌忙撤退的翟叔,才悄然盯上了他。而后,他偶尔出现在王府后门,八成也是想与自己见一面,提醒自己留意翟叔。只是没想到,自己因为任半山猝死和北上出征的事耽搁了,没来得及抽空见他一面。等到解决完灵犀渡口的粮船危机,再回到幽州,卓缙文就开始下令清扫城防老兵了,胡立天就在其列。
再然后,胡立天这个挂牌老兵就被扫地出门,临行前,不幸惨死在翟叔买通设好的食坊局里。而他留下的那张纸条上写的数,也的确是腊月二十三日那天,翟叔前往食禄寺采办米油的精准记录。
胡立天临死前都还执意将纸条塞给弟弟胡立深,应该还是想让弟弟将这东西交给自己,只是他还没来得及交代缘由,就断气了。
“胡立天何其无辜,你就这样杀了他。”靳王脸色阴沉,手指摩挲着冷冷的杯壁,“就凭这一条,你就不能活。”
“老奴知道。”翟叔的脸上并没见多愧疚,“您快点动手吧。”
“不忙。”靳王一落杯盏,“还没交代完,急什么。”
又道,“胡立天是你设局杀的,朱唐和胡家小舅是罪魁祸首,事后找你拿赏银,也被你一刀毙命,那朱唐的两个同伙——王大有和张丙池,应该是你怕他们知道内幕,索性一起了结了干净,然后统统丢进了西城荒院的那口井里。对吧?”
“没错。”翟叔道,“我杀朱唐的时候,多划了他几刀,想嫁祸给胡立深,可惜官府下了通缉令,却不正经办事,象征性地转几圈,根本不去西城。我担心胡立深身上还有他哥留下的东西,所以那天晚上想埋伏在杀门井,将他一并了结,可惜被人救走了。”
靳王又问,“那井里还有一个人,他是被毒死的,他是谁?”
“他是个无名无姓的乞丐,我也不知道他是谁。”
“那你为什么杀他?”
“他看见了我的刀。”
靳王微一蹙眉,“什么意思?看见了你的刀,就要杀人?”
“刀锋一旦开刃,见了,就得死。”翟叔长叹一声,“杀朱唐、王大有、张丙池,还有那胡家小舅,用的都是这把刀,本来也想用这把刀送胡立深一程的,被他侥幸逃了。我那晚寻找胡立深时,在杀门井遇到了一个乞丐,他为了跟我讨一个馒头,出卖了胡立深一直藏身的大杂院。我问出了胡立深的下落,便将馒头丢给了他,还赠了他一壶酒。他大概是太久没闻过酒香了,仰头就灌,馒头倒是只吃了一口……酒里添了素兰,馒头里加了凡心——他就是那口井里泡烂的第四个人。”
靳王深吸一口气,冷冷地望着他,“翟叔,你到底是什么人?手里握着的是一把什么刀?杀一个无辜的人对你来说,就像碾死一只蚂蚁那么容易,你甚至从没感到丝毫愧疚吗?”
翟叔不慌不忙地笑了笑,“我为什么要愧疚?‘刀成’那日起,人命于我如草芥,连我自己的命都似斑石蝼蚁。我老了,没有妻儿,没有父母,更没有兄弟朋友,我这样的人,死便死了,哪里来的愧疚?”
“那初九呢?”
翟叔一愣,“……”
“初九为什么那么特别?”靳王淡淡地瞧着他,“脏水都已经毫无悬念地泼在他身上了,就凭李寒和刘瑞那两个怂货都能一口一口咬死他,你又为什么非要扑到本王面前跪地求情?还偏要不顾一切,趁夜将他从墙后那个狗洞带出去,想做出一副是他畏罪潜逃的样子。那一晚的水里,你根本没打算溺死他,连逃命的竹筏你都为他备好了,你是想把他溺晕,然后放上竹筏顺水漂走。翟叔,你没有你说的那般视人命如草芥,至少初九就不是。”
翟叔眯着眼,定定地看向一处,即便额前落下的碎发蘸了酒,他也毫不在意。
“我不知道王爷在说什么。”
“不,你知道。”靳王沉声说,“你不想初九当你的替罪羊,你后悔了。”
翟叔呼吸一滞,遮掩般端起空杯,动作有些慌乱。
靳王缓缓道,“翟叔,你说你没有妻儿,没有父母,没有兄弟朋友。你没有牵挂,所以没有弱点,无坚不摧,对吧?”
“……”翟叔深吸了一口气,没有接话。
靳王站起身,走到窗前,窗外射进来的一缕日光罩在他身上,他心里最后一丝柔软也被阴冷的影子吞没,“那初九呢,他又是你什么人呢?”
翟叔心里的那根线,随着靳王说出的这句话,彻底绷断了……
一夕之间,所有回忆涌入脑海——
三年前,翟叔刚接到最后一个任务,来到幽州。从西北到幽州,他走了那么远的路,杀了很多人,刚一到这里,他旧伤复发,就病倒在一个草屋旁。
草屋了住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听上去死了娘,一整夜都在哭。翟叔本来想敲门讨点吃的,讨口水喝,可惜他伤病太重,只撑着敲了两下门,就晕了过去。等到隔日清晨,自己醒来,发现自己已经不在门外了,而是被人拖到了院子里的柴房里,还被他喂了水。
这时,一个少年披麻戴孝地走进来,掏出两个玉米面的窝头,丢给了奄奄一息的自己。
——“你吃吧,我家就剩这两个窝头了。”
——“那你吃什么?”
——“我活得生不如死,还不如将命留给想活下去的人,你昨夜拼了命地敲门,把附近的野狗都招来了。”
说完,少年便踉踉跄跄地走了……
翟叔永远记得那个背影,永远记得玉米面窝头的味道。
那一天,是三年前的正月初九。
后来,听说那个少年改名叫初九,还被靳王带回了安平王府,再然后,少年便为自己担保,让自己也顺顺利利进了王府当差。
此后三年里,他们朝夕相处,一起种矮松,一起照料王府,翟叔觉得这三年,他有的时候,好似活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翟叔恍惚间抬起头,发现靳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坐在对面的人,换成了记忆中的那个少年。
初九冲他笑了笑,起身递给他了一盘烘热的栗子糕。
翟叔颤巍巍地伸出手,拿起一块放进嘴里,拼命地嚼了几下,对初九笑了笑,“不好吃,没你那窝头好吃。”
初九一愣,缓缓地笑起来,“翟叔,你为什么一直不告诉我,你就是当年我家门口的那个病人。”
翟